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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肝病:心理治疗应在医疗机构内开展

     郑州肝病讯  12月30日,卫生计生委委托制定的精神障碍治疗指导原则(2013年版)和心理治疗规范(2013年版)发布,对精神疾病、心理疾病行为进一步作出规范。规范明确,心理治疗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,心理治疗人员应避免在治疗中与服务对象出现除关系以外的关系,不得利用患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。

 
 
    郑州肝病:心理治疗应在医疗机构内开展
 
 
    规范规定了心理治疗人员的资质:(助理)执业医师并接受了规范化的心理治疗培训;通过卫生资格考试(心理治疗),并取得资格的卫生人员,这两类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学、心理学工作者可成为心理治疗人员。心理治疗属于医疗行为,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。医疗机构应按照心理治疗工作需要,设置专门的心理治疗场所。
 
 
    在影响心理治果的因素中,心理治疗人员如何处理与服务对象间的双重关系在界存在争议。双重关系是指心理治疗人员与服务对象除了关系之外,还存在其他社会关系(如朋友关系等)。
 
 
    规范要求,心理治疗人员应当按照的规范与服务对象建立职业关系。应努力保持与患者之间客观的治疗关系,避免在治疗中出现双重关系,不得在治疗关系之外与服务对象建立其他关系,不得利用患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。一旦治疗关系超越了界限,应采取适当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。规范还对13大类心理治疗操作的操作程序、方法和注意事项作出规定。
 
 
    规范要求,心理治疗人员应当遵循保密原则,尊重和保护服务对象的权,但发现患者有危害其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等情况时,应该及时向所在医疗机构汇报,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,及时向其监护人通报;如发现触犯刑律的行为,医疗机构应该向有关通报。
 
 
    此外,精神障碍治疗指导原则(2013年版)把精神障碍分为10大类,对每一种精神障碍提出原则性治疗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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