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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肝病医院报道市民网上投诉"120"登门道歉

  郑州肝病医院健康报道:

 

   本信息来自天津“我爸爸脑栓塞发作,妈妈叫来120,可急救人员不给抬,后来又打110,来了两个民警才抬下楼,后120还收费150元……”不久前,天津一名大学生发帖投诉急救收费不合理及工作人员态度问题。

 

  11月26日,市对此明确答复,表示已经介入处理,并要求“市急救分管负责同志带领当事人登门赔礼道歉,并退还因底商高加收的10元抬担架费。高度重视患者家属反映的问题,避免类似问题发生。”昨日记者获悉,事后市急救时间与患者及家属取得联系,并获得了他们的谅解。

 

  急救人员拒抬病人收150元依据何在

 

  10月13日,天津一大学生匿名在网上地方留言板发帖称:“我爸爸脑栓塞突然发作,当时我不在家,妈妈打了120,急救人员来了说不给抬,由于我们要求送去南开一医院,120还说没200元别想上车!后无奈打了110,来了两个民警和120的两个急救人员一共四个人抬下去的。后收费150元,有开票。我表示疑问的是,120作为训练有素的急救人员,抬病人是自己的工作职责,如果抬不动,或者拒绝急救工作,是否表示他们不能够胜任这份工作?还有,不知120的计费是根据什么得出的,希望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。”

 

  多收费用已经退还登门道歉积极整改

 

  帖子发出后引起了相关的重视,市等介入调查并于11月26日给出了答复。

 

  经查,市急救接警任务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,分为急救和非急救两种。非急救任务一般为转运患者,常规配备一辆救护车、一名驾驶员、一名担架工,收费标准低于急救任务。

 

  此次按患者家属要求为非急救任务,将一名偏瘫患者由家中运送至一附院,由于病人体重约200斤左右,家住5楼,当时只有一名女家属在场,驾驶员和担架工无力将患者抬下楼。终决定,拨打110请两名民警协助,将患者抬下楼妥善安置到救护车上。

 

  此次转运患者路线为自河东区华龙道出发至红桥区佳欣里,再到位于鞍山西道的一附院,全程23公里。按照市物价局有关规定,应收取救护车费90元,实际收取90元;担架服务费按楼层收取应为50元,工作人员考虑一楼底商较高,超出普通居民住宅楼高度,加收了10元,实际收取60元。合计共收150元。

 

  针对以上情况,市要求市急救举一反三,认真整改,进一步提高院前急救水平:一是市急救分管负责同志带领当事人登门赔礼道歉,并退还因底商高加收的10元抬担架费。二是对院前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、工作能力和知识、服务意识等方面加强教育培训,提升综合素质。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急救任务收费标准和行为,严格按标准收费,减少随意性。四是要求市急救高度重视患者家属反映的问题,积极整改,加强管理,避免类似问题发生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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