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肝病医院2012年卫生农民工健康关爱
卫生办公厅关于请报送农民工健康关爱项目试点工作情况的函
郑州肝病医院2012年卫生农民工健康关爱
卫办疾控函〔2012〕159号
各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:
2010年,我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健康关爱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(卫办疾控函〔2010〕143号),在除海南和西藏自治区外的29个(区、市)启动了农民工健康关爱项目试点工作。为贯彻落实中共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示精神,深入推进农民工卫生服务管理工作,我决定对此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。现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请开展项目试点工作的(区、市)对2010-2011年本地区农民工健康关爱项目进行总结,内容要包括农民工健康教育、健康档案建立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、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、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及经费情况。
二、请开展项目试点工作的(区、市)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工作模式、措施、经验和典型事例,并做好农民工卫生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三、试点地区各级卫生行政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,继续深入开展试点工作,制定2012年工作计划、目标,落实工作经费等。推荐阅读:郑州好的肝病医院报道丙型病毒性肝炎事件新进展
请各地于2012年3月15日前,将上述工作总结、2012年工作计划、典型经验及建议等书面材料报送我(含电子版)。我将适时组织对试点地区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评估。
联系人: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局 王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