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二类疫苗实行进销加价率管理
福建二类疫苗实行进销加价率管理,郑州肝病医院媒体报讯福建物价局、卫生计生委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疫苗价格管理的通知,明确规定接种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,同时对公民自费且自愿受种的第二类疫苗实行进销加价率控制管理。
通知要求,疫苗接种单位以实际购进第二类疫苗价格为基础,按规定的进销加价率向受种者销售。其中,购进价格每人份50元以下的疫苗加价率为25%,50元~150元的加价率为20%,150元以上的加价率为15%,但每人份疫苗加价额高不得超过75元。
通知明确,疫苗接种单位接种第二类疫苗的接种服务收费为每人每针次3元(一次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除外),不得再向受种者收取费和诊察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