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请设立干扰素临床实践的通知
各有关医院:
近年来,我慢性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,越来越多的患者接受了较为规范的治疗。干扰素可通过有限疗程帮助患者实现持久控制,已经作为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的一线用药。但由于干扰素类药物用于慢乙肝患者治疗的临床实践时间相对较短,很多医务人员尚缺乏临床使用及不良反应处理经验。
为了帮助医务人员解决干扰素使用中存在的问题,帮助更多患者实现安全停药的临床治疗结局,201中肝炎防治决定开展“干扰素临床实践”项目,在选择有条件的医院设立“干扰素临床实践”。现申请设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1、申请单位必须是正式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及其以上医院,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度和影响力,具备承担医疗、教学、任务的能力。
2、申报单位须设立有单独的传染科或,科或医师具有副及其以上职称。
3、积极主动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,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为病人服务的理念。
二、申报程序
1、医院向中肝炎防治提交书面申请,申请书须经医院主要负责人审签,并加盖医院公章。
2、中肝炎防治审查合格后,下达在该医院设立“干扰素临床实践” 的书面通知。
3、中肝炎防治统一制作发放“干扰素临床实践”牌匾。
三、主要任务
1、规范治疗。由干扰素治疗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下到,通过讲课、查房、疑难讨论等多种形式相结合,帮助医院建立规范的干扰素治疗思路。包括如何处理干扰素的不良反应,如何选择干扰素患者,如何运用干扰素个性化治疗方案等。
2、交流。通过干扰素临床实践,建立以周边的交流平台。定期探讨干扰素临床使用问题,交流实践经验。形成良好的氛围。
3、患者受益。通过干扰素临床实践,带动以为的干扰素使用经验的积累。使更多的慢乙肝患者从中得益,获取更满意的治疗方案,取得更理想的治疗目标。
四、几点要求
1、申请“干扰素临床实践”的医院,要高度重视,实事求是,搞好论证,把干扰素临床实践工作融入正常医疗工作之中,认真制定工作规划,确保任务能落到实处。
2、医疗门诊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“干扰素临床实践”的重要性,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,把它作为提高医疗服务、服务服务、生活服务和密切医患关系的重要工作,抓紧抓好抓实,不断总结提高。
3、申请医院要全面理解把握通知精神,重视与中肝炎防治的沟通协调。中肝炎防治对“干扰素临床实践”实行动态管理,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。
中肝炎防治
二○一四年四月一日